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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丰顺建桥镇

        内设机构

        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1)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面。宣传、贯彻党和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严格执行《广东省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规范》的规定,协助镇政府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承担计划生育“三查”、生殖保健、生育技术、孕情监测和提供避孕节育、计划生育指导、咨询和技术服务;提供与计划生育相关的临床服务;承担本镇施行放置和取出宫内节育器相关临床服务;负责宣传、培训和药具发放等服务;负责提供优生、优育、优教、科普宣传教育服务,为本镇已婚育龄妇女提供免费的查孕、避孕药具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已婚育龄妇女定期孕情检查制度和计划生育术后及使用避孕药具对象随访制度;按规定下级做好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鉴定、治疗、回访、咨询及管理和计划生育病残儿鉴定的社会调查等任务。

        (2)卫生方面。宣传、贯彻党和政府的各项医疗卫生方针政策,执行各项卫生法律法规;负责承担提供一般常见病、多发病、地方病和中医的基本诊疗服务和医学康复、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基本职业卫生、慢性病管理、计划生育技术等综合服务;开展疾病预防控制、计划免疫、卫生宣传、健康教育与咨询等公共卫生服务;指导辖区内诊所、卫生站(室)业务工作,对村医和村妇幼保健人员进行相关技能培训;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法规宣传与咨询,协助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和即补偿结算等工作;协助镇政府开展辖区内卫生监督工作,承担区域内公共信息收集与报告等任务。

        (3)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黎小灵 联系电话:6250795)


        文体服务中心:

        (1)文体方面。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方向,运用各种文化艺术手段,宣传、贯彻党和政府在新时期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令以及有关发展文化事业的方针和政策;组织和举办群众文化艺术、娱乐体育活动,活跃群众文化生活;负责做好文体基础设施建设和业余文体骨干队伍建设;向广大群众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集体主义等方面的社会宣传教育,培育“四有(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公民,推动社会主义三个文明建设健康、协调发展;普及科学文化知识,传递经济信息,为群众求知致富,为当地经济建设服务;搜集、整理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做好文物的宣传保护工作;积极发展文化产业,打造本镇文化品牌,组织、辅导村(居委)文化室工作;负责协助上级业务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受镇政府委托管理好本镇基层群众文化事业、社会文化市场、民间艺人和文化个体户等任务。

        (2)广播电视方面。宣传、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各项方针、政策、法规;转播中央台、省台及其他上级台(站)的广播电视节目;配合本镇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举办本镇广播电视节目;负责架设、维护、管理本镇的广播、电视网路和播出的设施设备,保证线路畅通和正常运行;负责电视卫星地面接收站的管理;负责共用天线和有线电视的安装和管理;开展广播电视技术服务,组织培训广播电视业余维护人员等任务。

        (3)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刘映梅 联系电话:6250188)


        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负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法规的宣传、政策咨询,落实农村社会保障的基本政策、各项制度,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等保障政策,为农村、社区群众提供社会保障事务代理服务;负责村、社区保障员的业务指导;负责人力资源调查、统计、信息采集工作,为各类人员实现就业提供就业指导、就业信息、职业介绍、就业援助等公共服务;负责组织发动农村劳动力参加免费技能培训,提升劳动力的职业技能,负责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协助技工学校完成招生任务,协助执法维权,做好劳动者的投诉信访工作,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协助上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同时,负责做好拥军优属和烈士褒扬工作;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做好救灾组织、协调工作和救灾款物管理,分配及使用工作;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和灾民生活救济,开展生产自救减灾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社会最低保障和社会救助工作,落实农村五保政策;负责做好敬老院的管理和发展;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王于玲 联系电话:6250320)


        财政结算服务中心:

        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财政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承担镇政府预决算编制,预算内外资金收支及由镇实施的专项资金管理;负责做好培财、理财工作,依法理财,合理调度好财政资金;做好“种粮直补”、“家电下乡”等各项农民补贴核定、项目开发资金、农村社会保障资金等核拨和监督管理;协同有关部门,努力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收入任务;协助做好镇属各单位、各部门执行财税政策、法令、法规制度、涉农情况及财务会计核算管理工作;抓好财政结算服务中心廉洁从政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汤伟明 联系电话:6250881)


        农业服务中心:

        (1)农业方面。宣传、贯彻并引导农民落实党和政府对农业和水产业的有关方针政策;承担农业、水产技术的试验、示范、培训、推广及病虫害的预测预报,土壤肥料监测等;负责本镇政府拟订本地的农业技术推广计划,引进新技术、新成果;对村技术推广服务组织和科技示范户进行指导、培训;负责收集传递农业科技信息,结合技术推广开展产前、产中、产后的系列化服务;负责组织培训基层渔业管理人员、渔业技术员、渔业专业户和科技示范户;反映农事动态,为镇政府当好农业、水产技术参谋等任务;负责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和即补偿结算等工作。

        (2)水利方面。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水利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做好水资源开发利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水土保持、防洪等实施工作;负责农村水利工程建设,水利新技术示范推广、农村水利项目评估、咨询,为农村水利提供技术支撑和管理保障;负责做好本镇防汛抗旱物资的筹集,以及防洪抢险、抗旱减灾具体工作;负责山塘水库、堤围的维护工作;协助做好本镇水资源管理工作;负责本镇集镇供水和农村安全饮水及后续移民工作;协助做好本镇水土保持、机电排灌的维护和小水电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抓好批准项目的实施等任务。

        (3)林业方面。宣传、贯彻执行《森林法》和有关林业法规、方针、政策;负责组织和指导采种、育苗、造林、抚育、封山育林等林业生产活动;配合上级业务部门开展森林资源调查,管理森林资源档案,监测森林资源消长;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全额管理,监督采伐,管好伐区;造林营林采伐检查验收,搞好林业统计;协助调处山林纠纷;协助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和补救工作,做好森林病虫害的预测预防和协助除治工作;做好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推广林业生产经验和技术,开展林业技术培训、咨询、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收林业专项资金和其他收费,管好用好各项林业资金等任务。

        (4)农机方面。贯彻、落实党和政府有关农业机械化的方针、政策;协助镇政府做好农机管理、安全监理工作,做好技术推广和其它技术服务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化生产,指导组织农机户与农户签订农业机械化作业合同并监督实施;负责协助镇政府对农用柴油的分配、管理、供应和节约工作;为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和农村建设做好社会化服务等任务。

        (5)畜牧方面。宣传、落实党和政府有关发展畜牧业的方针、政策;负责承担国家指令性的畜禽疫病的防治、检疫、监督等;协助上级业务部门做好兽用药械市场管理;开展品种繁育改良工作;开展饲草饲料的生产利用和资源的开发;开展技术培训、咨询、传授普及科技知识;指导村服务组织和民办服务组织开展技术服务,组织带动农民进行适度规模经营和科学饲养畜禽;开展优良畜禽、饲草饲料、兽医药械以及畜禽产品的收购、加工、销售等服务工作等任务。

        (6)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王于玲 联系电话:6250320)


        发展服务中心:

        (1)经济发展方面。负责本镇乡镇工业发展服务工作;协助镇政府管理镇办企业固定资产,确保保值增值;负责工业企业、农业企业、第三产业发展项目规划建设和经济结构调整,以及经济发展项目开发工作;协助镇政府做好招商引资和对外经济贸易工作;负责本镇农业产品和工业产业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协助上级有关职能部门开展标准化和创品牌工作;负责本镇内重要生产资料、生活物资的价格管理工作;负责做好本镇旅游业发展规划建设和服务工作;负责做好本镇商贸服务工作;负责对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会计工作进行审计和指导监督;负责农村专业合作社建设工作;负责涉及农民负担案件工作;负责农村经济发展信息咨询和服务工作。

        (2)公用事业方面。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村镇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协助承办编制集镇规划和指导编制村庄规划的相关工作;负责镇、村基础设施和镇公共事业的建设、维护管理和集镇开发工作;负责镇、村环境卫生治理,协助镇政府做好环境保护和镇村容监督工作;负责镇村公路道路的施工、维护工作;负责本镇的园林绿化、美化工作;协助镇政府查处违章建筑和调解、仲裁村镇建设纠纷等,做好村镇规划建设的统计报表、建档、阅卷、保管工作。

        (3)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王希想 联系电话:6250188)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办公室:

        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信访维稳工作,负责处理群众来信和接待来访,调解民事纠纷和处理相关涉农侵权工作;协调政法工作;负责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各项工作,协助土地、矿山、山林权属纠纷调处和治理整顿工作;完成镇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王金校 联系电话:6250100)


        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做好各项卫生预防工作;负责宣传党和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制定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计划;负责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落实计划生育的任务;完成镇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黎小灵 联系电话:6250795)


        社会事务办公室:

        负责镇村规划建设、环境卫生治理和环境保护,负责镇、村基础设施和镇公共事业的建设维护管理工作;负责民政事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负责协调做好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广播等工作;协助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关工作,协调与社会事务相关的其他工作;完成镇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彭小健 联系电话:6250188)


        经济事务办公室:

        负责镇经济建设的发展规划,具体承担工业、农业、林业、水利、扶贫开发和第三产业发展规划、经济结构调整、项目开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抓好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农业经济发展的管理;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含水产养殖技术)推广和动物防疫、检疫、疫情监测工作;负责林业管理,做好护林防火和山林抚育绿化工作;负责做好水利设施规划建设和防旱、防涝、防风、防低温雨雪冰冻管理工作;负责做好现代农业机械的推广和运用管理工作;负责协调财税、物价、交通、粮食、供销等部门的管理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工作;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完成镇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张怡 联系电话:6250881)


        党政办公室:

        负责镇党委、人大、政府以及共青团、妇联、工会等群团组织的各项日常工作,负责党团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组织、机构编制、宣传工作;做好统计、资料、保密、文档、收发工作;负责抓好国防教育、兵役、民兵、统战侨务和民族宗教工作;负责协调各综合性办公室之间的工作关系和各项中心工作;完成镇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刘创贵 联系电话:6250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