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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丰顺潭江镇

        内设机构

        党政综合办公室:

          承担镇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统计、接待、综合协调、调查研究、对外联络、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镇政府政策性文件、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核和上报备案以及行政执法证件的使用管理工作。承办以镇政府为被告或被申请人的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和行政复议,具体承担依法行政、政务公开、行政执法监督的各项工作。负责检查和督促重要工作和中心任务的完成落实情况。负责财政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管理、政府性收支管理、政府采购、固定资产管理、债权债务管理、各项财政性资金使用等工作。负责监督管理本镇所属单位、村级的财务活动,指导村级“三资”管理。联系政协工作。负责协调审计相关工作。

        (负责人:张前进 联系电话:6341188)


        人大办公室:

          负责组织召开人大会议及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提案等工作,做好代表履职学习、联系代表和代表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履职服务保障工作。承担镇人民代表大会及主席团决定事项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等工作。

        (负责人:吴彩霞 联系电话:6341188)


        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人事办公室):

          负责基层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宣传、统战、侨务、民族宗教、意识形态、 精神文明建设、广播电视等工作。负责党代表的选举、联络及相关服务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服务、关工委等工作。负责潭江镇党校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基层治理体系建设工作和统筹联村工作。指导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协助镇党委做好人民武装工作。

        (负责人:李煜龙 联系电话:6341188)


        纪检监察办公室(与县监委派驻监察组合署办公):

          承担镇党的纪律检查、监察等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依照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 执纪、问责职责。依法开展监察工作,对公职人员进行监督,提 出监察建议,依法对公职人员进行调查、处置。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指导村务监督机构工作。

        (负责人:张巴金 联系电话:6341188)


        公共服务办公室(党群服务中心):

          负责公共服务、党群服务、社会事务、政务服务等工作。具体负责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教育、文化旅游体育、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残联、退役军人服务等工作。依法依规履行相关行政许可职责和提供相关行政服务。负责党群服务平台建设及管理协调工作。指导推进村公共服务和综合管理。负责社团管理和服务工作。

        (负责人:黄伟贤 联系电话:6341188)


        综合治理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

            负责维护辖区内社会秩序稳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 法制宣传教育、人民调解、禁毒、反邪教、法律服务、欠薪治理 等工作。定期集中排查辖区的矛盾纠纷,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投诉事项,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加强流动人口和重点人员的教育、帮扶工作。引导辖区内单位履行社会责任,组织群防群治, 完善治安防控体系。负责网格化工作,推动政府管理、村(社区) 自治以及群众团体、社会组织等融入网格管理,动员广大村(居) 民参与基层治理。承担基层治理综合信息平台运行的管理保障、 平台接收事项的交办跟踪和督办。

            负责安全生产、防风防汛抗旱、防灾救灾、消防管理、森林消防、卫生健康、食品安全等各类应急管理日常工作。负责辖区内气象灾害防御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完善和实施各类应急预案。 负责组织应急力量,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和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村(社区) 做好应急管理相关工作。

        (负责人:张宇 联系电话:6341188)


        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

          承担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以乡镇名义在辖区范围内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依法依规履行辖区范围内的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农业、生态保护、市场监管、城市管理、 交通运输、文化市场、卫生健康、水政监察、殡葬管理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职责。牵头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平台及网格化执法管理模式等工作。负责辖区内日常行政执法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协助处理辖区内重大行政违法案件,完成辖区内重大、临时、突发事件的执法工作和重大保障执法工作。

        (负责人:黄华 )


        农业农村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

          承担农村振兴发展、农村体制改革等工作。拟订辖区内的经济和产业发展规划, 引导产业结构调整,制定实施相关区域经济政策。负责辖区内经济基础与产业发展服务。负责工业、服务业经济运行态势分析监测工作。负责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的指导管理服务工作,协调解决辖区内工商业经济发展中的突出问题。负责对接科技创新、工信、招商引资、辖区内营商环境等方面的工作。协助科技人才、企 业经营管理人才开发引进。负责优化改善辖区内营商环境各项工作,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负责税务、交通、粮食等相关单位的协调管理工作。

          负责扶贫开发、移民、农业、林业、水利、农村安全饮水、供销等方面工作。牵头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负责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农村宅基地管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发展的指导、协调等综合管理服务工作,组织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负责推行河长制工作。承担动植物防疫检疫、动物重大疫病和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与防控等工作。 负责做好现代农业机械的推广和运用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农业、林业新品种、新技术(含水产养殖技术)推广。协调与农业农村事务相关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官前进 联系电话:6341188)


        规划建设办公室(城市管理办公室):

          按照乡村振兴战略,抓好村镇建设总体规划,加快城镇建设步伐。承担建设规划的编制和报批,负责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乡道村道公路建设养 护管理、征地拆迁等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自然资源的规划、开发利用和保护等工作。负责城市综合管理,街容街貌整治维护等工作。做好辖区内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城镇化建设和管理工作。会同相关机构做好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管控等相关工作。负责社 区建设、管理和服务等工作。负责指导基层自治和居民区建设等工作,负责开展对村(居)委会、业委会等的指导、服务工作, 落实居住小区综合管理。指导基层开展社区社会工作实践,承担志愿者组织管理服务工作。

        (负责人:黄玉贤 联系电话:6341188)


        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

          承担辖区的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协调发展等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负责编制镇环境保护中长期规划,拟定本年度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和具体安排。负责辖区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协助做好辖区内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督促辖区建设项目落实环境保护制度。协助环境问题来信来访的调查和污染纠纷、投诉的调解。组织、指导和协调辖区内环境保护教育、宣传工作,建立幵完善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机制。牵头组织协调农业污染、生活污染及工业污染的综合防治工作。负责辖区饮用水源的保护。

        (负责人:廖宪平 )


        镇发展服务中心:

        1)经济发展方面。负责本镇乡镇工业发展服务工作;协助镇政府管理镇办企业固定资产,确保保值增值;负责工业企业、农业企业、第三产业发展项目规划建设和经济结构调整,以及经济发展项目开发工作;协助镇政府做好招商引资和对外经济贸易工作;负责本镇农业产品和工业产业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协助上级有关职能部门开展标准化和创品牌工作;负责本镇内重要生产资料、生活物资的价格管理工作;负责做好本镇旅游业发展规划建设和服务工作;负责做好本镇商贸服务工作;负责对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会计工作进行审计和指导监督;负责农村专业合作社建设工作;负责涉及农民负担案件工作;负责农村经济发展信息咨询和服务工作。

        2)公用事业方面。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村镇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协助承办编制集镇规划和指导编制村庄规划的相关工作;负责镇、村基础设施和镇公共事业的建设、维护管理和集镇开发工作;负责镇、村环境卫生治理,协助镇政府做好环境保护和镇村容监督工作;负责镇村公路道路的施工、维护工作;负责本镇的园林绿化、美化工作;协助镇政府查处违章建筑和调解、仲裁村镇建设纠纷等,做好村镇规划建设的统计报表、建档、阅卷、保管工作。

        3)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吴栋 联系电话:6341188)


        镇农业服务中心:

        1)农业方面。宣传、贯彻并引导农民落实党和政府对农业和水产业的有关方针政策;承担农业、水产技术的试验、示范、培训、推广及病虫害的预测预报,土壤肥料监测等;负责本镇政府拟订本地的农业技术推广计划,引进新技术、新成果;对村技术推广服务组织和科技示范户进行指导、培训;负责收集传递农业科技信息,结合技术推广开展产前、产中、产后的系列化服务;负责组织培训基层渔业管理人员、渔业技术员、渔业专业户和科技示范户;反映农事动态,为镇政府当好农业、水产技术参谋等任务;负责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和即补偿结算等工作;。

        2)水利方面。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水利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做好水资源开发利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水土保持、防洪等实施工作;负责农村水利工程建设,水利新技术示范推广、农村水利项目评估、咨询,为农村水利提供技术支撑和管理保障;负责做好本镇防汛抗旱物资的筹集,以及防洪抢险、抗旱减灾具体工作;负责山塘水库、堤围的维护工作;协助做好本镇水资源管理工作;负责本镇集镇供水和农村安全饮水及后续移民工作;协助做好本镇水土保持、机电排灌的维护和小水电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抓好批准项目的实施等任务。

        3)林业方面。宣传、贯彻执行《森林法》和有关林业法规、方针、政策;负责组织和指导采种、育苗、造林、抚育、封山育林等林业生产活动;配合上级业务部门开展森林资源调查,管理森林资源档案,监测森林资源消长;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全额管理,监督采伐,管好伐区;造林营林采伐检查验收,搞好林业统计;协助调处山林纠纷;协助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和补救工作,做好森林病虫害的预测预防和协助除治工作;做好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推广林业生产经验和技术,开展林业技术培训、咨询、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收林业专项资金和其他收费,管好用好各项林业资金等任务。

        4)农机方面。贯彻、落实党和政府有关农业机械化的方针、政策;协助镇政府做好农机管理、安全监理工作,做好技术推广和其它技术服务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化生产,指导组织农机户与农户签订农业机械化作业合同并监督实施;负责协助镇政府对农用柴油的分配、管理、供应和节约工作;为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和农村建设做好社会化服务等任务。

        5)畜牧方面。宣传、落实党和政府有关发展畜牧业的方针、政策;负责承担国家指令性的畜禽疫病的防治、检疫、监督等;协助上级业务部门做好兽用药械市场管理;开展品种繁育改良工作;开展饲草饲料的生产利用和资源的开发;开展技术培训、咨询、传授普及科技知识;指导村服务组织和民办服务组织开展技术服务,组织带动农民进行适度规模经营和科学饲养畜禽;开展优良畜禽、饲草饲料、兽医药械以及畜禽产品的收购、加工、销售等服务工作等任务。

        6)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张昌淼 联系电话:6341188)


        镇财政结算服务中心:

        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财政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承担镇政府预决算编制,预算内外资金收支及由镇实施的专项资金管理;负责做好培财、理财工作,依法理财,合理调度好财政资金;做好“种粮直补”、“家电下乡”等各项农民补贴核定、项目开发资金、农村社会保障资金等核拨和监督管理;协同有关部门,努力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收入任务;协助做好镇属各单位、各部门执行财税政策、法令、法规制度、涉农情况及财务会计核算管理工作;抓好财政结算服务中心廉洁从政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黄纯峰 联系电话:6341348)


        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负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法规的宣传、政策咨询,落实农村社会保障的基本政策、各项制度,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等保障政策,为农村、社区群众提供社会保障事务代理服务;负责村、社区保障员的业务指导;负责人力资源调查、统计、信息采集工作,为各类人员实现就业提供就业指导、就业信息、职业介绍、就业援助等公共服务;负责组织发动农村劳动力参加免费技能培训,提升劳动力的职业技能,负责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协助技工学校完成招生任务,协助执法维权,做好劳动者的投诉信访工作,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协助上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同时,负责做好拥军优属和烈士褒扬工作;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做好救灾组织、协调工作和救灾款物管理,分配及使用工作;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和灾民生活救济,开展生产自救减灾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社会最低保障和社会救助工作,落实农村五保政策;负责做好敬老院的管理和发展;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吴栋 联系电话:6341188)


        镇文教体育服务中心:

        1)文体方面。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方向,运用各种文化艺术手段,宣传、贯彻党和政府在新时期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令以及有关发展文化事业的方针和政策;组织和举办群众文化艺术、娱乐体育活动,活跃群众文化生活;负责做好文体基础设施建设和业余文体骨干队伍建设;向广大群众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集体主义等方面的社会宣传教育,培育“四有(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公民,推动社会主义三个文明建设健康、协调发展;普及科学文化知识,传递经济信息,为群众求知致富,为当地经济建设服务;搜集、整理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做好文物的宣传保护工作;积极发展文化产业,打造本镇文化品牌,组织、辅导村(居委)文化室工作;负责协助上级业务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受镇政府委托管理好本镇基层群众文化事业、社会文化市场、民间艺人和文化个体户等任务。

        2)广播电视方面。宣传、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各项方针、政策、法规;转播中央台、省台及其他上级台(站)的广播电视节目;配合本镇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举办本镇广播电视节目;负责架设、维护、管理本镇的广播、电视网路和播出的设施设备,保证线路畅通和正常运行;负责电视卫星地面接收站的管理;负责共用天线和有线电视的安装和管理;开展广播电视技术服务,组织培训广播电视业余维护人员等任务。

        3)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李建超 联系电话:6341188)


        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挂镇卫生院牌子):

        (1)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面。宣传、贯彻党和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严格执行《广东省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规范》的规定,协助镇政府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承担计划生育“三查”、生殖保健、生育技术、孕情监测和提供避孕节育、计划生育指导、咨询和技术服务;提供与计划生育相关的临床服务;承担本镇施行放置和取出宫内节育器相关临床服务;负责宣传、培训和药具发放等服务;负责提供优生、优育、优教、科普宣传教育服务,为本镇已婚育龄妇女提供免费的查孕、避孕药具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已婚育龄妇女定期孕情检查制度和计划生育术后及使用避孕药具对象随访制度;按规定下级做好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鉴定、治疗、回访、咨询及管理和计划生育病残儿鉴定的社会调查等任务。

        2)卫生方面。宣传、贯彻党和政府的各项医疗卫生方针政策,执行各项卫生法律法规;负责承担提供一般常见病、多发病、地方病和中医的基本诊疗服务和医学康复、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基本职业卫生、慢性病管理、计划生育技术等综合服务;开展疾病预防控制、计划免疫、卫生宣传、健康教育与咨询等公共卫生服务;指导辖区内诊所、卫生站(室)业务工作,对村医和村妇幼保健人员进行相关技能培训;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法规宣传与咨询,协助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和即补偿结算等工作;协助镇政府开展辖区内卫生监督工作,承担区域内公共信息收集与报告等任务。

        3)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廖满芬 联系电话:6341639)